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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千呼万唤未出来
《地产》 本刊记者 张育群 2010-3-1 10:54:23

新年刚过,《上海证券报》援引“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渠道”消息称,今年税务部门将把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推广至全国范围,并援引未具名专家的话称,物业税开征的步伐将大大加快。

这样一则简单消息,再次触动了楼市的神经。

尚未进入立法程序

尽管喊“狼来了”数年,但此番物业税“空转实”的消息,还是像一颗重磅炸弹一样砸向了房地产市场。这是因为在2009年底出台的“国四条”中提出:“要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自然,作为调控狠招的物业税就容易令人认为是调控的“下一只靴子”。

消息流传当日,地产股全线重挫。行业龙头“招保万金”跌幅均在2%以上,苏宁环球、世荣兆业、新湖中宝、泛海建设等二线龙头跌幅更在3%以上。

“我的电话这两天几乎被打爆。”一直在配合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进行物业税论证的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笑言,一些人甚至通过几十年未见的同学辗转找到他,无一例外都是询问物业税的征收细节。

刘桓向《地产》透露,从目前北京、深圳等地的物业税“空转”试点的情况来看,在操作方面已经没有问题,评估方法、登记造册、数据库等各方面已经完善。在开征物业税预定的三步走中,2011年或许就要迈出“空转”变“实转”的第一步,对商用房地产征收两税合一(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之后的物业税,“不过什么时候向公众关心的商品住宅过渡,目前还难有时间表。”

但与往常一样,这次国家税务总局又在第一时间站出来辟谣。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培森之后在多个场合表示:“传闻完全没有依据,一个税制设计成熟的税种如若出台,在立法上都需要两年的时间。尽管物业税在多年的空转中形成了专家支持队伍,储备了大量的专业人才,但最近都未有相关的立法动作,近期难以出台。”

“土地出让金如何纳入到物业税中,以及能否对个人征收财产税,还是物业税面临的主要问题。”刘桓向记者指出,物业税属财产税,目前国际上征收物业税的国家,都是土地私有制国家,而在这一点上,土地国有的中国显然无法突破。

事实上,自从2003年中央提出“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以来,6年来,物业税开征的问题几乎每年都会被提一次,在业内外热议一番。特别在房价快速上涨、调控政策频出的背景下,物业税因被公众普遍认为“可以有效抑制投机购房,打压房价”,始终位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不过屡屡被寄予厚望,却又一次次陷入沉寂。

“空转”六年

越来越多的人把调控楼市最后的希望寄托在物业税的身上。多数人认为,开征物业税既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投机,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也有利于理清中央、地方的财政关系,还可以通过再分配调节贫富差距。

从2003年5月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分三批,在北京、深圳、重庆、辽宁、江苏、宁夏、福建、安徽和河南等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2个县、市、区开展了“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这就是业内所言物业税之“空转运行”。

尽管已在北京、深圳等城市“空转”6年,但有关部门对物业税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甚至从未公布可视为未来物业税“蓝本”试点方案的任何数据和细节,对于征税的对象、税基、税率、征收方式等内容更相当保密,没有发布任何指导性文件,抑或拟定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在多方打听后,《地产》终于从配合试点城市深圳税务部门“空转”的专家处了解到物业税模拟征税的部分情况。据该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各个试点地区的税率都不尽相同,而是根据当地纳税人目前实际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来测算的。其大致的测算方式是,在保证当前征收的这两种税收收入不变的情况下,确定当地物业税的税率。也就是说,在房价高的地方,税率可能就会相对较低;房价低的地方,税率就会相对较高。

“在目前试点的城市中,税率的范围在0.9%-2.4%之间,其中北京、深圳是最低的。”上述人士表示,未来物业税正式开征后,税率的范围很可能就是在0.9%-2.4%之间,而各省具体的税率应当是由各省自主确定。

深圳或先行

在全国所有城市中,深圳被公认为最有条件成为征收物业税的试点城市。

早在6年前,深圳就是物业税率先“空转”的试点城市之一。到了2009年5月,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一时间物业税“实转”的呼声大增;这其中深圳积极跟进,审批通过了《深圳市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其中就包括建立“市地税局物业税及配套管理系统”,这是国内首个为物业税落实管理系统及配套资金的城市。

2009年8月,深圳甚至将开征物业税写进了《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这些目标明确、细节充分的步骤,为同期其他“空转”试点城市所罕见,似乎也暗示了深圳在国内率先征收物业税的可能。

而中央财税部门的官方态度同样耐人寻味。1月5日,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王朝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物业税开征的试点城市“不会是国家指定,而是由城市自己申请”。因为物业税开征会影响到各个方面,甚至地方财政,因此国家计划由地方政府决定是否成为“吃螃蟹的第一人”。

“深圳肯定希望征收物业税。”万科集团一位营销总监向记者表示,深圳现在可供开发的土地日渐减少,土地出让收入已几近枯竭。整个2009年深圳土地出让收入区区130亿元,而且在未来可供开发的土地会更少,相对于北京、上海每年上千亿元的土地收入,深圳肯定希望通过改变现有的征税结构来缩小差距。

有迹象表明,深圳申请开征物业税的方案已经上缴中央,不过由于物业税关系到中国财税体制的根本问题,中央一直没有确切答复,但如果施行,深圳无疑将是第一批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