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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亿公积金支援保障房
《地产》 本刊记者 刘狄 2009-12-14 11:10:38

2009年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一个月后,传来的最新消息是,全国30个试点城市基本确定,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榜上有名。

违法动用为哪般?

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看来已是板上钉钉;但对于这一做法,社会各界非议甚多;其中的一个焦点便是住房公积金“姓公姓私”的问题。

“公积金管理条例上写着,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动用住房公积金,没有修改条例,怎么能动用呢?”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在接受《地产》记者采访时说。任志强表示,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归缴纳人,这一点是十分明确的;因此,建设部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无权决定公积金如何使用。

任志强还有更深层的担忧:“我更担心的是,这次允许了通过这种方法动用公积金,开了这个口子,以后政府部门就可以以其他名义动用个人财产。也许下一步可能就是住房维修基金。”

保障房不差钱

任志强认为,动员多种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以解决地方政府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需要钱,为什么不去公开资本市场融资?为什么不加大土地出让金中支援保障房的比例?为什么不动用政府财政资金?而要动非政府所有的住房公积金缴纳人的钱呢?

再说,保障房真的缺钱吗?起码廉租房建设并不缺钱,北京的廉租房建设更不缺钱。任志强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今年北京市的土地收益大约有800亿元,北京市建委此前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房建设,也就是说,今年用在廉租房建设上的钱应该有80亿元。按每平米2000元的造价算,这笔钱可以盖400万平方米廉租房,大约10万套。

而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本市通过审核备案的廉租房居民2万户,也就是说,即使不动用公积金,廉租房的费用也是花不完的。

公积金“沉睡”处境尴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透露,公积金闲置规模在2008年底已经达到6000亿元。按照《意见》,闲置公积金的50%可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动用的部分有3000亿元。让这笔庞大的资金“活起来”,恐怕也是此次政府颁布新规的主要意图。

“为什么要让那么多公积金放在那里?这本身就是错的。政府认为老百姓的钱只有放在他那里才能放心,让老百姓自己管着就不放心。”任志强认为,国家拿存缴人的钱投资,而收益不会返还给个人。或者说,只有住到保障房的人才“合算”,而其他人实际上是受到了损失。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公积金投资所得收益都会返还给每个存缴人。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表示,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位模糊,无法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则进行控制,只能靠其自我约束。那么,在公积金向保障房输血的过程中,能否保证公开透明,防止大量滋生腐败?对现行制度来说是更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