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中国与新加坡,推行经济适用房(组屋)的效果大相径庭,这是为什么呢?
温家宝总理参观新加坡建屋局,探访大巴窑组屋区,正是抱着“取经”的心态,希望从新加坡的组屋制度学到有用的经验,以推进中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那么,我们究竟能从新加坡的经验中能学到什么?新加坡的组屋,能“移植”为中国的经济适用房吗?
淮南为橘 淮北为枳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赵路兴对记者说。“从具体措施来上说,(新加坡组屋制度)值得中国借鉴的并不多。”这也是记者得出的结论:我们很难照搬新加坡的成功经验。
其实,新加坡的“成功经验”我们不是没有吸取过。从1994年开始,我国各个城市着手建设类似于新加坡“政府组屋”的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1998年,国家进一步明确:要“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
这和新加坡的住房供应政策基本相同,但实施过程并没有新加坡那么顺利。1999年,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在达到最高峰时,建设投资占商品住房投资的比重也只有17%。2000年,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开始走下坡路,到2005年,经济适用房占商品住宅投资额的比例下降到不足5%,不少城市由于种种原因则干脆完全停止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中国与新加坡,推行经济适用房(组屋)的效果大相径庭,这是为什么呢?
“基本国策”VS“支柱性产业”
记者认为,对于住房制度重视程度的区别,是导致新加坡与中国效果迥异的关键因素。
在新加坡,“居者有其屋”被提高到“基本国策”的程度,“组屋”完全失去了房地产的经济属性,而成为整个新加坡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也可以说成为新加坡政府最大的“政治资本”。
一得必有一失,新加坡组屋的成功,是建立在放弃巨额的经济利益基础上的。组屋的土地,由政府无偿提供;新加坡建屋局的资金缺口,由政府无条件填补。且不说以新加坡“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如果大肆炒作房地产,将带来多大的利润;仅仅政府数年给新加坡建屋局填补的财政赤字,就达到159亿新币(相当于800亿人民币)!
而在中国,房地产依然被视为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政府显然对于房地产存在一种“鱼与熊掌兼得”的想法。一方面希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稳定房价,促进社会和谐;另一方面(尤其是地方政府)则将房地产看做是税收的滚滚来源,是拉升国民GDP的重要力量。不能说这两种思路完全背道而驰,但短时期内皆大欢喜似乎难度过高。
PROPNEX CORPORATION总裁Mohamed Ismail说,“政府必须真正为人民考虑,如果关注的是土地的利润,是政府、机构或者某些开发商的利益,最终受害的是平民。如果真正以平民的利益为主,其他的因素就要暂时放下。”
建屋局VS开发商
新加坡组屋制度的成功,新加坡建屋局居功至伟。它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国家法定机构,直属国家发展部,全面负责组屋从规划、设计、建造、分配、销售、租赁、翻新等所有程序,组屋定价也完全由其自行决定。
而在中国,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没有一个这样的机构,恐怕短时期内也很难诞生。经济适用房这一社会保障体系内的工作,却被交给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私人开发商去完成,其结果让人哭笑不得。为了尽快把房子卖出去,获得资金回笼,开发商是不会严格控制套型面积、不会严格审查购房对象的。即使政府制定了有关的规范,开发商首先就会想方设法地找漏洞钻空子。于是,开奔驰、宝马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屡见不鲜。
Mohamed Ismail认为:中国不少城市的房价居高不下,最重要的也就是因为政府没有拿出足够的决心和能力掌控住宅市场。“仅仅出台一些控制房价的政策,效果不见得很好,但政府如果真的建起一大批品质优良、价格平易的福利性住房投放市场,就能逐渐让开发商认识到,抬高房价只能让自己的房子卖不出去。”
普及率极高的公民保障体系
在与新加坡建屋局叶振铭处长交谈时,他多次强调,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组屋建设的一大支柱。这一评价恰如其分。
中央公积金普及率达到新加坡人口的90%,缴付额度也极高,一般而言,雇员缴纳月工资的20%左右,雇主交纳14%左右。这相当于公民的一大笔强制储蓄,可用于买房、养老、教育、医疗等各方面。居民能负担得起组屋,这一制度是其基本保证。同时,公民缴纳的中央公积金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中央公积金局将其贷款给建屋局,又成为了组屋开发建设的财源。
赵路兴指出: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的公积金制度,是来源于新加坡。但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远未建立,公积金福利能够覆盖的人口范围非常狭窄。甚至可以说,收入偏低,更需要得到福利性住房的家庭,往往没有得到公积金的保障。这也可以解释经适房的买主为什么常常是高收入者,尽管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并不高,真正的低收入者也买不起。
整个社会的规则意识
“你们中国人很会钻空子,我们新加坡人都是很乖的。”一位新加坡人对记者如此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句话揭示了新加坡与中国不同的文化土壤,而这,恰恰也决定了经济适用房和组屋的不同命运。
新加坡是一个“严刑峻法”的国家,上至政府高官,下至普通百姓,都有着极强的规则意识。因为一旦违规,便会受到严惩。从政府来说,其廉洁程度名列世界前茅,这不能不归功于当年李光耀政府的铁腕反腐政策,公务员即使接受极小的礼品或者宴请,一旦查出,便会面临入狱的命运,最轻的惩罚也是开除公职,数万、数十万的公积金被没收。平民百姓也是如此,在公众场所抽根烟,罚款高达1500新币(7500人民币),而要是有人隐瞒收入来获得购买组屋的福利,除了巨额罚款,还可能被判入狱。违反规则的风险是极大的,这一意识成为每个新加坡人的共识。因此,组屋建设、分配的过程,违规的情况极少。
显然,在中国,这样的文化土壤并不存在。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说:“中国当前最重大的问题是消灭贪污腐败,而房地产中间的大问题就是经济适用房造成的贪污腐化的机会。” 因为售卖式的经济适用房是一笔财产,这笔财产的分配怎样合理,如何避免操作环节的贪污腐败和以权谋私?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经济适用房即使盖出来,也只能更大限度地加大社会不公。
“居者有其屋”是所有人的美好梦想,对亚洲人来说,其诱惑力更胜一筹。作为一个弹丸之地的岛国,新加坡曾经面对的主要问题是人口太少、人口的流动性太大,是人民种族和文化的严重冲突;政府则有效利用组屋制度,用“人人拥有产业”的途径,保证了人心稳定、社会安定。今天的中国,社会背景不同,面对的问题也不同,甚至可以说,如果我们在目前这个阶段盲目追求新加坡的成就,也许带来的麻烦会更大。“在公共资源极其有限的情况下,首先以‘廉租房’满足完全没有能力购房人群的居住需求,应该是目前的当务之急。“茅于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