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不得利用本论坛发布、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包括发贴,ID,签名,头衔,头像,短消息以及一切利用本论坛传递的信息):
(一)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章 用户名(ID)及用户资料设定

第二条 用户不得注册以下用户名, 违者用户名将被封禁或删除:
(一) 党和国家领导人真实姓名、字号、笔名等;
(二) 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三) 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
(四) 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如“版主”、“管理员”之类。
对于已经注册的用户,请与管理员联系,在一定时间内给予更改,否则做删除ID处理
不得使用多个ID自吹自捧,违者将被警告,论坛管理人员可视其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在论坛中公布其信息。为避免引起管理上的误解,新注册ID,不能模仿论坛管理人员帐号,包括ID,头像,签名档等等。如有认为近似ID,管理原将PM其修改响应资料。据不修改者,将由管理员修改或删除其资料。

第三条 用户可设置签名、头像、头衔等用户资料,设置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违反规则的,或论坛管理人员认定其他可能有害于论坛的用户资料,论坛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修改违规用户资料,同时短消息通知用户。对于修改后仍强行改回原资料的的,论坛管理人员可给予警告,警告无效的可封禁ID。

第四条 签名不得含有侮辱含义、政治色彩和色情(包括含有色情成分或者意味)文字或图片。

第五条 用户可以上传或链接图片作为头像,但不得使用任何国家领导人的图片作为头像。
某些用户的头像属于用户本人真实像片或由用户亲手制作、处理的图片,其他用户不得在未经原作者许可下擅自使用。
论坛管理人员及论坛管理人员的头像说明属于论坛管理之需要保护范围,用户的头像不得出现“论坛管理人员”、“论坛管理人员”、“XXX区论坛管理人员”等易使人误解之字样。
第三章 用户发贴规则

第六条 本论坛为专业技术性论坛,请勿谈论与技术无关的社会时事及国家大事等,违者由论坛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警告无效的,可删贴,情节严重的,可封禁ID。违反基本规则,即论坛规则第一条的,直接删除帖子,并视情况封禁ID。

第七条 在讨论过程中发生争执,务请各方克制,就事论事,禁止使用过激的语言(人身攻击等语言),违者帖子将被论坛管理人员修改或删除,同时记录警告一次,情节严重的,可封禁ID。

凡是在帖子中不讨论技术性实质问题,而是刻意对他人进行冷嘲热讽(包括各种谩骂和故意贬低别人的词语)并挑起争吵激化矛盾的,根据情节轻重,论坛管理人员可对其给予禁言3-7天或封禁ID处理。同时,请被攻击的网友不要跟进,而是把相关谩骂的帖子截图举报至论坛的“奖励与处罚”分坛,论坛管理人员会严肃处理此类的问题。

第八条 转载其他来源的文章、图片时,请在帖子标题前加入“转贴”或“ZT”字样,并在帖子内容中加入完整转贴信息(作者/时间/刊物或网站名/标题,其中作者和刊物或网站名为必须)。转载帖子需全文转载,如未全文转载,只给出部分内容或链接,本论坛有权删除该帖子或屏蔽其内容。如多次违反,本论坛有权删除其所有帖子及ID。如转载内容无版权信息,论坛有权删除其他媒体认为侵权的内容。

第九条 本论坛允许用户上传图片,但需遵从下述要求:
.由于资源有限,图片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0Kb,超过规定大小的图片,系统将报出错信息或者拒绝接受提交。
发贴图贴的,请避免在同一帖内发数个图片。(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某些用户机器内存严重消耗以致死机,所以请严格避免这种情况。)需要发多个图片的,请每个图片发一个回复贴。 如有特殊需求需要发贴的,限制每贴最多10个图片,每个图片大小不能超过80k。违规者由论坛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警告无效的,可删贴直至封禁ID。
禁止回帖时随意张贴无意义图片,情节严重的,由论坛论坛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警告无效的,可删贴直至封禁ID。

第十条 购买或出售产品,请到“mp3及配件交易论坛”发布消息,其他分坛禁止发布,违者将由论坛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并将帖子转移至相关分坛。(提醒大家,网上交易,风险自负)

第十一条 厂商广告只可发布在“厂商广告分坛”。凡未经授权在其它分坛发布广告贴,将被警告一次,帖子直接删除;连续达三贴者将被永久封禁ID,并且删除该ID全部帖子!(因论坛管理功能上是直接删除该用户所有帖子,鉴于无法区别哪些是广告帖子,哪些是以前的正常帖子,所以请用户一定注意不要违反规则。一旦违反此规则,则所有帖子均会被删除!!!)

第十二条 与版面内容无关的,但不违反其它规则的帖子,论坛管理人员可转移至回收站。。

第十三条 对在多个分论坛发布内容相同的帖子(即便是关于技术方面的帖子),如在一定时间内达到3条,论坛管理人员将暂时封闭该ID防止继续发贴,同时通过短消息告知发帖者,要求其根据帖子具体内容,只保留一个在最适合的论坛,删除内容相同帖子。发贴者拒不执行的,由论坛论坛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警告无效的,可删贴直至封禁ID。

第十四条 除灌水分坛(“开心灌灌”)外,其它分坛禁止灌水。
关于灌水帖定义:各种垃圾回复,包括各种形式的UP(包括自己UP与帮他人UP),留名,只有感叹词,表情符,以及在回帖时随帖张贴无意义的图片。切记,如果您没有能力确保回复内容的起码质量,如果您只会无聊灌水,制造垃圾,建议您保持沉默。开心灌灌版灌水行为受该版版面规则限制。
灌水情节严重的,由论坛论坛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警告无效仍连续灌水的,可删贴直至封禁ID。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五条 利用论坛程序漏洞进行破坏,将直接删除ID,封闭IP。利用bug投机取巧牟取点数等等的,将给予警告处分,没收所得。用户发现论坛的bug或问题,请尽快通知站长或是总论坛管理人员寻求解决。

第十六条 通过签名,发贴或其它形式散布恶意链接的,一经发现,直接删除相关信息并永久封禁ID。

第十七条 用户对论坛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失职需投诉及对用户违规行为投诉的请到“奖励惩罚论坛”投诉,不得在其它分坛发贴。多次发贴不听劝阻的,论坛管理人员可转移或删除帖子,情节严重的可封禁ID。
投诉时说明投诉对象的ID、投诉理由及相关链接。

第十八条 本论坛保留对规则的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发表于规则修改前,与修改后规则相冲突的的帖子,将在新规则发布之后数天内删除,论坛管理人员应提醒相关用户注意规则的变化情况。该提醒不属于警告性质,也不作为封禁ID的任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