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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码如何管理 专家建议尽快出台法律规则明确相关权限、程序

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 王俊 2022/06/24

我国有必要尽快出台正式的行政法规或规章。通过正式的法律规则,来明确健康码使用、赋码、转码和人员管控的基本权限、程序,细化相关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保障社会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健康码涉及大量个人隐私数据,疫情期间与个人出行直接绑定,其管理持续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互联网协会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周辉认为,我国有必要尽快出台正式的行政法规或规章。通过正式的法律规则,来明确健康码使用、赋码、转码和人员管控的基本权限、程序,细化相关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保障社会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健康码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不容忽视。我国现有的“健康码”相关文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由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但该文件并未正式公开发布,无法成为官方的法律依据。“换句话说,我国目前对健康码的管理和使用仍然没有官方统一的行政法规或规章。健康码管理的严肃性、规范性亟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疫情防控政策的理解、支持、配合需要国家给出‘镇定剂’。”周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针对这样紧迫的现状,周辉认为,我国有必要尽快出台正式的行政法规或规章。通过正式的法律规则,来明确健康码使用、赋码、转码和人员管控的基本权限、程序,细化相关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保障社会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后疫情时代,健康码已经和我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其防疫功能是唯一的正当目的。进一步织密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法网非常有必要。

周辉建议,正在起草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可以增加对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细化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活动中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的管理要求,明确接受国家机关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加强合规机制建设,对于违法的个人信息处理要求应当拒绝。明知要求违法,而配合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除了人民检察院,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周辉认为,国家网信部门可以依法确定专业组织,对违规赋码过程中的个人信息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在助力维护相关储户权益的同时,更好维护中央网信办疫情之初2020年2月9日公开发布的《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的严肃性。

编辑: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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