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观察网报道,当地时间1月5日,印度财政部发布声明称,印度税务情报局(DRI)已向小米科技印度公司发出通知,向该公司追缴约65.3亿卢比(约合人民币5.58亿元)税款。
印度财政部文件显示,印度税务情报局在调查期间收集的证据表明,无论是小米印度还是其合约制造商,均未将小米印度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计入其进口商品的评估价值,此举违反了印度《海关法》与海关估价规则的规定。
对此,小米向21世纪经济报道回应称,小米在全球范围内坚持合法合规经营,并遵守经营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的税务问题,根源是各方对进口商品的价格认定存在分歧。对包括专利许可费在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该计入进口商品的价格,这在各国都是一个复杂的技术性难题。
小米称,此次印度有关部门要求小米补缴的是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与特许权使用费相关的进口环节税金,与小米近期业务无关,且该官方声明并非最终结果。 对这一问题,小米也会继续和印度有关部门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