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灾难的发生,人类无法抗拒自然的力量,但对于灾后重建,人类却能主导自己的命运。四川汶川大震,给当地的生命财产、房屋建筑、生产经营、经济发展等造成了巨大损失。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抗震救灾工作已进入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前期准备阶段。
6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主要内容:明确了灾后重建中的过渡性安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规划、恢复重建的实施、资金筹集与政策扶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该条例的颁布意义重大,把灾后重建纳入到法制化轨道,必将使重建工作更加有序推进,同时也让灾区民众对未来有一个良好的预期,有利于安定团结、社会和谐。
6月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出台,分别在金融、税收、财政补贴、行政审批等多个环节出台诸多针对房地产开发和居民购房的优惠措施。
灾后重建是一个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多个社会层面的复杂工程,不同的环节和领域都有自己的具体运作体制和模式。笔者在此仅分析一下对于房地产业、尤其是当地房地产业的影响。
首先,关于建筑质量与抗震性能的再定义。地震造成大量房屋倒坍、损坏,主要原因是地震烈度(最高11度)明显超过原有建筑设计的抗震设防烈度(7度),其次也与以前的建筑质量整体偏低有关;尤其是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的受灾情况非常严重,由此造成大量学生伤亡,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和置疑。将来政府必定进一步提高建筑质量标准与抗震指数,医院学校的建筑标准也会超过普通住宅,而全国各地的相关标准也应根据地震风险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这将提高灾区重建中的建安成本,同时也对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中,对此已有明确指示:第四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地震灾区地震动参数、抗震设防要求、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复审;确有必要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第四十六条,对地震灾区尚可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应当按照地震灾区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改造等措施。第五十条,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其次,城镇规划的重新调整为房地产业提供发展契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包括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市场服务体系规划、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这其中,大部分都与房地产业有关,从长期来看,将促进当地房地产业的发展,经过多年开发之后,将使当地城镇面貌出现新气象。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统筹兼顾,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主体功能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出席论坛时表示:“灾后重建城市规模以中小型为主,人口控制在2万-10万人,与自然环境融合较好。灾后重建要以生态化为目标,建成安全、舒适、生态友好之城”。典型样本是处于地震断裂带的北川县城,将作为地震博物馆,供世人凭吊;建设部的专家组经过20天的考察讨论,提出一个北川异地重建的方案——在安县境内的板凳桥区域内重建北川县城;按未来3-5万的人口规模,平地新建一个小城市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房地产业必将起主导作用。
再次,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有短期和长期的区别。地震发生后,包括成都在内的泛灾区房地产市场相当低迷,这是无法避免的;日本、台湾、美国加州、印度北部等国外的大地震发生后,都在短期内造成了当地房地产的冷清。实际上,汶川地震对房地产市场的负面影响波及全国,使全国很多原本就已低迷的城市的楼市雪上加霜,全国房价盘整甚至下跌的可能性正在增大。
这对于成都楼市而言,影响非常大,成交量下跌的幅度也只能是更大。一是灾难过后,民众心理的涛天波澜需要一个慢慢平复的过程,购房这样的大件消费势必延缓;二是地震对成都的许多建筑造成损害,虽然绝大多数并无大碍,但购房人却对建筑质量充满忧虑,选房时也更加挑剔,这对于在建中的按原有抗震烈度标准设计的楼盘会有一定的影响;三是原本看好成都楼市的投资投机客,在地震面前停止了投资行为,逆转为谋求卖房撤退。
从中长期分析,灾区的房地产需求量巨大,房地产市场向好。部分房屋已完全破坏,更多的房屋因受损而不再具备居住条件。住房和城市建设部表示将用3个月时间建设100万套过渡安置房,可以居住两三年,过渡安置房建设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会同有关省(市)组织建造,按照资金分配标准向财政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由财政部审核后及时商有关省(市)财政厅(局)下达并拨付资金。很多省市已源源不断地在建造并提供给灾区。但是,临时性的居住困难解决之后,必须通过行政计划和市场机制为灾区居民提供更高水平的住房。部分经济情况较好的受灾户更愿意购买商品房。
最后,谈谈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成都是中国西部的明星城市,仲量联行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称,尽管地震导致短期内购房需求呈现急剧下滑的趋势,但从长远来看,成都作为中国西南经济金融中心,需求仍然很大,市场的复苏是必然的。近几年成都房地产市场是西部地区最活跃的城市之一,经济发展较快加上宜居环境,市场繁荣,同时吸此了一批境内外大型地产商入川,如和黄、九龙仓、信和万科、招商、复地等。
短期而言,对已经在成都进行开发的企业肯定是不利的。市场低迷、需求萎缩,不利于回笼资金,这对于原本资金就已紧张的开发商是很大的利空;其次,部分正在施工中的楼盘建筑受到地震影响,必须要追加投资加以弥补,同时还会严重影响客户购买信心;三是未开工项目可能还须重新调整规划、提高抗震标准,一方面拉长工期,另一方面还要增加投入。比如万科2008年就有7个项目在建,这些外地入川的房企和土地房企都将面临阵痛。
灾害重建,潜藏着巨大商机。但企业必须要注意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在政府主导的部分项目中,开发商只能获取微利,但借此有助于树立品牌形象。比如万科计划投入不超过1亿元参与映秀镇的重建,主要是为了弥补王石不当言论造成的企业品牌损害,另有许多地产商也表示愿意无偿或微利地参加灾后重建。在舆论聚焦和政府监督之下,参与灾后重建的地产商必须合规经营并保证建筑质量,否则很容易出现信任危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降低建设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预报地震灾害,目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而灾后重建,国外已积累了一些模式。1998年日本制定“灾民生活重建支援法”,2004年和2007年这项法律经过两次修订后,300万日元上限的灾害补助金的用途限制被取消,改为定额发放的形式,这就使得补助金用于建设、购买自有住房成为可能。1985年大地震后不久,墨西哥修改了相关的建筑规范法,严格监控建筑质量。2004年海底地震引发大海啸后,印度尼西亚接受了国外的60亿美元资金,包含约300个援助项目,其中部分为永久性居民点建设工程,但是出现效率低下、贪腐严重等问题,致使部分住宅项目沦为烂尾楼。这些和房地产业有关的灾后重建经验和教训,值得我国借鉴和防范。